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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债务能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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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债务转让的概念和条件,以及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区别和债权转让需要对方同意的规定。债务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并且对外产生效力,即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关于贷款债务的转让问题

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对第三方的债务转移给其他人承担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债务转让是自愿的,债务人也无权将其债务转让给其他人。

然而,对于法律规定的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务人不得随意转让。如果债务人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债务,那么转让行为将无效。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哪个需要对方同意

1、债权转让: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不需经债务人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未经通知的债权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该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3、由规定可以看出,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这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来说非常不公平。但是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债务人是否同意对债权的实现并未太大影响,因此债务转让时的规定稍显严格。

三、债务转让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1、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2、对外效力,即债权与对债务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并且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而言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 第三十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最终损失,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报批准执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 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2.25%。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 第九十六条 本解释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条之规定,适用于动产质押。

(二)权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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