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民民族成份可随父或随母,在满18周岁前由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2.对历史上错定或有关部门登记错误的,根据事实和提供的相关证明,给予出具核改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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