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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措施实施方案(三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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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措施实施方案(三篇) 最新

稳岗 措施实施方案· 1

按照省人社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5〕 103 号)、 《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 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甘人社通〔2015〕 224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二、 实施时间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 按国家规定执行到 2020 年底。

三、 实施步骤

1、 宣传布置。 2015 年 9 月 10 日 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 明确部门职责。 同时做好政策宣传, 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组织召开县、 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 工作实施。 2014 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之前完成申报工作, 2015 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 工作总结。 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 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 并形成总结报告, 报送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 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 归档保管。

四、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 3 个条件:

1、 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 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 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 调出、 自 愿辞(离)职、 退休、 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 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 补贴标准

2015 年补贴标准: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 2%(含 2%)的, 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裁员率在 2%至 3%(含 3%)的, 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40%;裁员率在 3%至 4%(含 4%)的, 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30%;裁员率高于 4%的, 不给予稳岗 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六、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 补贴, 须提交以下资料:

1、 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2、 用人单位上年 12 个月 份全部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汇总表和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电子版);

3、 用人单位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明细表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复印件, 属调出、 辞职、 退休及死亡的则提供相关证明;

4、 上年度享受稳岗 补贴政策的, 还需提供单位上次领取的稳岗 补贴资金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凭证及其附件、 明细账页原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5、 《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申请表》 (附件 1、 2 或 3);

6、 《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 册》 (附件 4);

7、 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 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 申报程序

1、 申请。 中央、 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 省社保局申请, 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 市就业局申请, 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 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 补贴, 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过期不予受理。

2、 受理及审核。 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 报市人社局、 市就业局复审。 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 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审核结果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 天。 公示无异议的, 送市财政局复核。

3、 复核与拨付。 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 经复核无异议的, 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市、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八、 工作措施

1、 精心组织, 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认真履职, 切实做好补贴审核、 公示工作, 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 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会保险费、 转岗 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 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 位、 预防失业的作用。

2、 规范操作, 严格管理。 县、 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 总量控制、 严格把握、 动态监管” 的原则, 将稳岗 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 审核、 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补贴申报、 拨付程序, 加强监管, 规范操作, 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 跟踪监测, 开展评估。 市、 县、 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 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 及时跟踪了 解企业岗 位变化动态, 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 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 按时填报《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发放情况表》 (附件 5), 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 5 日 前(遇节假日 顺延)将市属企业、 本县、 区上季度稳岗 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

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不得弄虚作假, 伪造材料, 骗取、套取补贴, 如有违反, 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附件:

1、 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申请表;

2、 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审核表(市属企业);

3、 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审核表(县区企业);

4、 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 册;

5、 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发放情况表。

稳岗 措施实施方案· 2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财政厅(局):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决定启 动实施企业稳岗 扩岗 专项支持计划。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 强化底线思维, 注重精准施策, 坚持援企、 稳岗 、 扩就业、 保民生并举,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大力实施稳岗 返还、 以工代训, 支持企业稳定岗 位,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 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 政策举措

(一)加大稳岗 返还力度。 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 返还政策, 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 少裁员。 其中, 对中小微企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提高返还标准后,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补发 2020 年度返还资金。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 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 6 个月 的当地月 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或按不超过 3 个月 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实施企业稳岗 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 12 个月 以上备付能力, 实施困难企业稳岗 返还的统筹地区备付能力应达到 24 个月 以上, 对于备付能力不足的统筹地区, 要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 帮助当地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政策支持。

(二)拓宽以工代训范围。

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 扩岗 位、 扩就业。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 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稳岗 位、 保生活。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 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 住宿餐饮、 文化旅游、 交通运输、 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 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 册、 当月 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 按规定每月 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财政部门确定,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 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31 日 , 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三、 工作要求

(一)优化经办服务。 各地要梳理发布专项支持计划的政策清单、 申办流程、 补贴标准、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等, 结合本地区重点关注企业清单宣介政策、 了 解困难、 做好帮扶。 要精简申领证明材料, 对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项政策的推行“打包” 办理, 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材料。 对稳岗 返还政策, 稳岗 返还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 不再要求提供职工花名 册、 工资表等;“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的审核可采用企业承诺方式。 要提高审核发放效率, 做到随报随审, 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和资金拨付期。 要加快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 推广“不见面” 服务, 努力实现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监管。 各地要加大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保障力度, 确保政策落实。 要按月 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 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 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监管机制, 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 额度等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对违规使用、 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稳岗 扩岗 专项支持计划是当前稳就业、 促就业、 防失业的重要抓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要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本地区就业工作需要,细化实化稳岗 返还、 以工代训政策, 合理确定政策享受对象, 明确操作流程和补贴标准。 要依托现有信息系统, 将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情况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围, 按月 上报政策落实情况。 要强化宣传引 导,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 及时向社会宣传专项支持计划政策举措、 进展成效。 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年度稳就业工作相关督查、 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实施专项支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困难问题, 要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稳岗 措施实施方案· 3

暑假即将来临。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暑期生活, 使他们在暑期实践活动中增长知识、 开阔视野、 提高素养, 度过一个快乐、 安全、 有意义的假期,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以“快乐暑期我做主” 为主题,相继开展一系列的学生夏令营活动, 具体的夏令营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组织

学校成立“快乐暑期我做主” 夏令营活动及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马校长 成员: 张慧玲 张锋 各班班主任

二、 参与成员及条件

学校二——五年级身体健康、 自 理能力较强的学生。

三、 报名 原则及方法

报名 原则: 坚持学生自 愿、 家长同意参加的原则。

报名 办法:

1、 凡参加夏令营活动的, 在家长指导下选择报名 参加自 己喜欢的一个或多个活动。

2、 学生填写报名 表格, 家长签字。

四、 活动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 拟开展以下活动:

1、 与郑州日 报社联合, 开展“少年军校暑期夏令营” 。

2、 与宝龙生活广场的冠军溜冰场联合, 开展“暑期溜冰培训夏令营” 。

3、 “我当小小地质学家” 活动, 主要参观河南地质博物馆, 了 解地球的历史和家乡 河南的地质构造, 丰富学生的地质知识, 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

4、 “探秘河南, 爱我河南” ——参观河南省博物院。 让队员们了解河南悠久的历史、 文化、 科技发展历程, 感受河南深厚的文化底蕴, 增强学生对家乡 河南的热爱之情。

5、 “百年奥运, 喜迎圣火” 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到奥运圣火在郑州市的传递活动中, 感受奥运魅力, 喜迎北京奥运。

五、 活动时间

1、 “少年军校暑期夏令营”

根据郑州日 报社的相关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x月 xx日——x月 xx日。

2、 “暑期溜冰培训夏令营” —— 宝龙生活广场的冠军溜冰场

活动时间:x月 xx日——x月 xx日

3、 “我当小小地质学家” ——参观河南地质博物馆。

活动时间: x月 xx日

4、 “河南探秘, 爱我河南”

活动时间:x月 xx日

六、 活动总结

1、 每次活动, 每位队员记录自 己的活动收获, 都有记录;活动结束时, 评选“优秀小营员” , 并总结此次活动情况;

2、 8 月 中旬对夏令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形成文字材料, 以便今后借鉴。

3、 8 月 ——9 月 , 开展“快乐暑期我做主” 夏令营活动征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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