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云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工 装 控 制 程 序
版本/修改码:A/0 Q/YT.P09-2006
1目的
对生产工装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模具、刀具、夹具、量具和辅具等工装的设计、制造、采购和验证活动。
3职责
3.1生产部
3.1.1是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负责工装的制造、工装验证、故障修理以和贮存。
3.1.3负责工装的日常维护。
3.2采购部负责外购工装的采购或外包加工。
3.3技术部负责工装设计。
3.4质管部
3.4.1负责组织对新工装的验收。
3.4.2负责自制量具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工装的设计、制造
4.1.1技术部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确定需自制、外购和外协的工装和量具。
4.1.2专用量具由技术部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1.3外协/外购工装由采购部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外包制造和采购。
4.1.4自制的工装由技术部负责设计,必要时,工装设计采用适当的防错技术。
4.1.5生产部负责组织按工装设计图纸和制造过程工艺进行制造。
4.2生产工装管理系统
a)技术部为工装和专用量具的设计、制造和验证活动提供适当的技术文件,包括工装图样和工装制造工艺;
b)由生产部为工装和专用量具的制造提供设施和设备;
c)由质管部为工装和专用量具的制造提供检测装置;
d)由生产部建立并实施生产工装的管理系统,以对下列内容实施控制:
(1)有维护和修理的基本设施和有能力的维修人员;
(2)有工装贮存库房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3)由生产部根据要求制造备新工装;
(4)易损工装的更换计划,库存合理的易损工装及其备件;
(5)保存工装更改的记录,标识更改的等级;
(6)由技术部根据产品要求对工装设计进行修改,包括工程更改等级;
(7)由生产部依据技术部的工装设计修改要求,对工装进行修改或重新制造,包括工艺的修改;
(8)由技术部建立模具档案,生产部对工装认可状态的标识,如图号、可正常使用、待检验、待修理或待处置、废弃的状态标识。
e)如果上述任何一项工作被外包,则公司应实施监视跟踪这些活动的系统(如委托合格供方供货、实施进货检验和试验等),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3工装的验证和贮存
4.3.1新产品或产品更改后而制造的新模具工装,由质管部组织对工装进行检验。
4.3.2由质管部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车间等部门参加,对工装进行试模验证,对工装试用所加工的样品进行检验,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和《工艺装备检定报告》,并确定工装的使用寿命周期次数,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4.3.3外协工装、模具,由生产部组织,按4.3.要求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4.3.4外购的刀具及工具由库管员进行验证,办理入库手续。
4.3.5在用模具由生产车间管理,未用模具刀具\专用量具等由仓库按有关规定进行保管和管理。
4.3.6仓库对入库的工装登记于《模具编号一览表》,并记录模具档案,填写《工装履历卡》,工装生产样品检验记录和《工艺装备检定记录》,随模具一起入库。
4.3.7生产部对工装按模具编号方法进行唯一性标识。对工装的使用状态(如良好、待修、闲置、报废等)亦应予以标识。
4.3.8顾客提供的工装除应按本程序要求进行控制外,应有清晰的“顾客财产”或顾客名称的永久性标志,具体执行《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4.4工装的使用
4.4.1使用部门需要领用工装时,由工装库管理员在《工装履历卡》上登记后,填写《工装收发登记表》,从库房领取工装,并按工装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维护。
4.4.2对现场使用暂时存放的工装,由使用部门对其进行标识,明确其状态,包括“在用”、“修理”及“废弃”等,以防误用。
4.4.3首次使用的新工装模具应由技术部对模具进行作业准备验证,详见《产品制造控制程序》。
4.4.4对冲压工装,使用后由使用人对工装进行防护处理后归还库房,库管员在《工装履历卡》上记录工装使用次数,并依据技术部确定的使用寿命确定使用的期限。
4.4.5对已到寿命使用期限的工装,由技术部对其进行验证,以确定其延长使用的期限,对不能使用的工装,由生产部及时补充制造新工装。
4.5工装的维修
4.5.1正常磨损可维修的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工装修理通知单》由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送库房安排修理。
4.5.2修理后的工装要重新按4.3要求进行验证。
4.5.3对不可修复的工装,由工装管理人员填写《设备/工装报废单》,通知库房和使用部门,并由生产部及时补充制造新工装。
4.5.4对关键工装应纳入预防性维护系统,预防性维护执行《设备控制程序》有关要求。应定期对关键工装进行检查,填写《工装检查记录》。
4.6外包工装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 引用文件
5.1 Q/YT.P17-2006 采购控制程序
5.2 Q/YT.P18-2006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5.3 Q/YT.P22-2006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5.4 Q/YT.P24-200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6记录
6.1 JL-P09-01 工艺装备检定报告
6.2 JL-P09-02 工艺装备检查记录
6.3 JL-P09-03 工装修理通知单
6.4 JL-P09-04 模具编号一览表
6.5 JL-P09-05 工装履历卡(暂不用)
6.6 JL-P09-06 模具收发记录
6.7 JL-P08-11 设备/工装报废单
7过程分析图
见相关文件《过程分析图》。
附加说明:
本程序编制人:刘银球
本程序审核人:王秋雅
本程序批准人:殷少云
程序实施日期:2006-08-01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