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企业员工入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明确员工入职后相关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入职条件
经企业公开招聘考试合格后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原工作单位彻底脱离行政、人事关系并全部办妥离职手续。凡采用欺诈手段,在未与原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而在企业入职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
入职程序
被录用人员应按指定时间携带个人物品到企业报到,同时详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付以下证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案。
1、身份证和暂住证
2、最高学历证、学位证
3、技术职称证或技工上岗证
4、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
5、体检合格证明
6、其他必备证件
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入职人员办理工作牌、考勤卡等必要手续。
行政部安排入职者住宿。
人力资源部专人将新进员工引领介绍给用人部门。
没有暂住证的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行政部负责统一办理,办理费用暂由员工自行支付,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后由企业报销费用。
保证制度
凡本企业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并签署《承诺书》。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不法行为,致使本企业蒙受损失的;
2、侵占、挪用、公物或损坏公物的;
3、窃取机密资料或泄露商业秘密的;
4、拖欠企业账款的。
被保证人如要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企业,等到被保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并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原保证人才能解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企业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情形发生后15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1、保证人死亡或被剥夺人身自由;
2、保证人被宣告破产;
3、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无力担保;
4、保证人拟中途退保。
被保证人离职3个月后,若无手续不清或拖欠等情形,保证书即还其本人。
入职培训
新进员工应接受入职教育,主要课题如下:
1、企业发展简史与未来目标;
2、企业文化;
3、企业与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4、生产、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
5、员工守则、行为规范;
6、专业知识、技能训练。
入职教育培训完毕,应接受统一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试、晋升、加薪的重要依据。
试用期
试用期定为三个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员工的个人能力与绩效表现,可适当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试用期间新进人员应与企业签订《试用协议书》,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人力资源部每月25日将本月试用期人员的名单列出,并与部门主管共同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满考评评估。
经考核评估合格的试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转正通知知》,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对薪资待遇作相应调整。
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人员的档案登记和管理。
新进人员若资料部分证件不齐,应在限期内补回。
员工个人资料如与入职时填写的有所变更时,需在变更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或紧急联系电话;
婚姻或家庭关系;
学历变更。
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行政部。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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