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虚或族、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法律依据:《聘任制团州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差弊》第二十九条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和聘任协议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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