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而未支付工资,可通过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双倍工资,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可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第二个月开始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不发工资的行为需要尽快补发并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没有劳动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还是不发工资的行为,其实这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属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作为公司自然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其中没有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二倍工资,而针对不发工资的行为,则要尽快的补发,同时支付补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尽快补发工资并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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