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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怎么办?还能挂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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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的,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挂失登记,及时补办身份证。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

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不用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

二、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还能用吗?

不可以了。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补办了新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即使找到了,原则上也不予使用。由于身份证丢后没有挂失机制,如果补办的身份证和旧身份证信息各异,万一检查,信息不一,会给使用人带来麻烦。

三、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户口的处理如下:

1、需要携带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

2、拿着迁入地派出所给的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办理迁出手续;

3、带着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根据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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