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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