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保证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以下简称区域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各中介店工作质量,减少经营中违规和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此处罚办法,用以约束中介店的日常经营,杜绝违规行为。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下辖各中介店。
(三) 、制度内容
1、 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表:(略)
2、 规定所涉及的处罚概念:
(1) 、警告:对当事人或中介店提出书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书,首次警告不处以罚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2) 、通报批评:在体系内对当事人或中介店予以通报批评,季度内累计两次将累加至严重警告;
⑶ 、严重警告:在体系内及外网对当事人或中介店予以严重警告;
(4) 、除名: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5) 、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违反《CENTURY 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中第
7.4.5 款-职业道德标准及其他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
3、 以上所规定均为最低处罚办法,情节严重且造成区域分部或中介店损失的,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4、 由于违规行为造成区域分部损失的,区域分部将予以追缴,对于无法追缴的损失由责任中介店承担。
5、 涉及到中介店及个人的各项罚款,均应在接到区域《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汇至区域分部指定账户(个人罚款由中介店代收,中介店负有连带责任),并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区域,无故拖延者将在原罚款基础上增加100元/天的滞纳金。逾期拒绝缴纳者将按照《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中保证金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并在区域内进行通报批评。
6、 上述所有罚款,除媒体曝光所缴的罚款将平均分配至区域内其他正常营业的中介店外,其余款项都将统一转入区域年度活动基金账户,用作区域组织的各中介店活动经费,区域每季度将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公布账户变动明细,并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公布活动所用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