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小吃街摊位租赁合同

小吃街摊位租赁合同

来源:汇意旅游网

小吃街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按市场管理要求项目经营。

二、摊位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租赁之日起 日内交付摊位(含摊位餐车一辆)。

三、摊位租金费用每月为 元,依照租赁期限合计费用(大写): 元(小写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摊位餐车押金费用 元,租赁期满经甲方检查无损后退还摊位餐车押金。租期内乙方应爱护餐车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摊位及其他设施。

五、租期内水、电、卫生、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内乙方需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