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 宣传、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
2、 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文明的服务,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业务申请,需及时精心办理,不无理拒付、无故延压。
3、 工资计算、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4、 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拒绝、不刁难、不敷衍,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
5、 实行延时服务和限时服务。各柜组下班时间仍有办理业务的,要延时办理;如果特殊事项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做出限时承诺,在承诺时限内主动做出明确答复。
6、 提供应急服务。对急办事项,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中心提供应急服务。
7、 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月初5日内向服务单位提供上月会计报表,每月10日,在政府内网提供个人工资信息明细。
8、 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不接受服务单位宴请、馈赠,不向单位摊派中心及私人开支费用,不领取服务单位补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