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提意见,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及形式
1.凡对公司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
二、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由行政部保管,须进行封存,封条由管理者代表签字。
3.每次开启意见箱必须由至少一名行政专员进行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情况,由开启人及见证人签字。
4.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钥匙及时封存、打封条。
5.意见箱内物件由行政办负责人妥善保管,并将其所反映情况根据其针对性转交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行政部收到不愿署名的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参照署名意见程序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处理时间
1.行政部每天上午10:00前对意见箱进行开启,当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后递交有关领导。
2.主管副总对意见于3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毕,部门经理于2个工作日之内审阅完毕。
3.行政部接到领导批示后应于当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4.行政部应在意见呈交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
四、对有效意见的奖励
1.对有效意见由行政部提请有关领导在处理函中批示奖励意见。
2.所有有效意见都作为评比的参考及提升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