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一审判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中的基本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中最常用的程序之一,它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和作出裁决等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