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法律依据及救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或另行起诉。已履行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追偿权的条件包括履行义务、共同免除履行责任以及履行超过应分担的部分。其他债务人应按份额比例偿付。
法律分析
一、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随偿。
二、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的救济方式
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的救济方式是:
1.民事判决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
2.民事判决没有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向其它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3.在民事判决作出之前,部分连带责任人已经向权利人履行了所有连带责任人的义务,且之后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明确了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数额时,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可直接以该民事判决书为执行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条件
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条件:
1.连带责任人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
结语
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同时,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的救济方式包括请求原审人民法院裁定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另行起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连带责任人追偿的前提是其已履行义务、其他责任人免去履行责任,并且超过自己应分担的部分。根据以上规定,连带责任人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实现公正的债务分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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