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二手房屋过户的付款方式和常规程序,以及二手房交易的定义和现状。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有助于避免多次支付,降低风险。然而,即使是按常规程序办理,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需要仔细阅读房屋买卖合同,避免风险。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二手房屋过户的付款方式: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保证交易安全,通常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款。这种付款方式有助于避免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多次支付,从而降低风险。
二、二手房屋过户的常规程序:签买卖合同,买方支付定金--递件(递交交易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房款(一般为房款的30%-50%)--问税、完税、过户,买方支付房款余额,卖方交付房屋--领证。
按揭付款的交易常规流程:签买卖合同,买方支付定金--卖方协助买方签署相关文件,买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取得银行同意贷款给买方购房的书面答复--递件,买方支付首期房款(一般是30%或除贷款部分的房款)--问税、完税、过户--领房产证--抵押--领他项权证--银行放款,卖方交付房屋
即使是按常规程序办理,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是签合同或递件就付全款,风险就更大。房子再好再便宜,如果风险过大,都是得不偿失的。
二、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拓展延伸
二手房屋过户的付款方式通常是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房屋过户协议中约定。付款方式可以包括现金、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在实际操作中,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双方应事先协商好付款方式,并在过户协议中详细约定。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付款方式涉及不动产过户,应按照不动产过户的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过户相关的税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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