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则上学生毕业后在2年的择业期内,学校是可以免费保管两年,两年过后,按照学生的生源地进行转递,如果中途学生有需要用档案,是可以凭调档函去调取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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