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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来源:汇意旅游网

股东可通过股东会同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即以个人财产作为保证。反担保是为了保证担保机构在代偿后能有效追偿,常用于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担保公司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以保障其利益。担保和反担保都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和追偿权的实现。股东提供反担保需经过股东会同意,以个人财产作为保证。这样的反担保机制能保障出借人和担保公司的利益,实现共赢。

法律分析

股东怎么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股东可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只要股东会同意就可以了。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要想知道什么叫反担保,你还需从何为担保开始了解。作为担保方,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会履约保证责任,代为偿还所剩本息。而担保方为了保险起见,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才会让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进行反担保。

反担保常常应用在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一般来说,银行为了盈利并降低贷款风险,通常会让个人资质不足的用户找到担保公司,并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才能批准贷款。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无外乎是将风险转嫁到担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时候,担保公司就必须代替借款人,还钱给银行。

那担保公司的损失如何补偿?作为担保公司肯定不会甘愿承担这些损失,所以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做担保,保证担保公司的利益。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担保公司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并变卖抵押物,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什么是担保和反担保

简单地说,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事件的履约、款项的偿还等顺利进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从本质上说,反担保也是担保的一种。区别在于,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担保的是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由债务人提供,保障担保机构在代偿后能够向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方担保进行有效追偿。

目前,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服务可以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如贷款客户发生风险,担保公司就会先行将欠款支付给出借人。但如果担保公司发生危机,谁又能为担保公司担保呢?记者从陕西顺仕达担保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反担保机制,贷款客户不仅要提供足额的抵(质)押物或良好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证明,还需提供优质公司或自然人作为反担保人,这样就能使整个贷款流程在环环相扣,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中,使出借人、担保公司、借款方实现共赢。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股东是可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不过有个前提,那就必须要通过股东会同意的,只有经过股东同意,才可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股东一般都是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提供反担保。

结语

通过股东会同意,股东可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在担保方为了保险起见,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进行担保。在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银行通常要求借款人通过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以降低贷款风险。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拒不还款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变卖抵押物弥补损失。担保和反担保本质上都是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和追偿权的实现。股东作为担保方,可以通过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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