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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