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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如何办理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办理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以下: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下载)。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和租房合同)。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总公司出具)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营业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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