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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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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计件工资没有明确规定。.计件工作状态只是工资报酬方式的改变,并不改变工作时间标准。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应属于加班。按照公司的规定听起来是多劳多得,但这种多劳多得仅适用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在法定工时外完成的,就应认定为加班,加班自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一般实践中,计件用工单位不会购买社会保险和支付加班费的,可以按辞职程序索赔。可以以单位没有给你上社会保险,没有支付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口头辞职、递交辞职报告等方式提出辞职;如果单位不接收辞职报告,您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单位寄送辞职申请并保留回执。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主动辞职并未递交辞职申请的,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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