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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给女友的车分手后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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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送财物产生纠纷,需看其性质,借贷应返还,赠与需看金额大小和结婚目的,大宗财物和金钱应返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可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给付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该返还。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还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为条件。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给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如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如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财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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