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发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拒不补发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二、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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