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挪用公款罪且适用取保候审情形,可申请取保候审,可以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结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执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1、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具备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取保候审。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挪用公款罪犯是否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阶段,对于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即在指定的时间内不羁押,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和监管。对于挪用公款罪犯而言,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逃跑风险等。因此,是否有取保候审的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最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手中,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权衡和决策。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侦查阶段,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内不被羁押,但需要遵守限制和监管。对于挪用公款罪犯而言,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和逃跑风险等因素。最终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手中,他们会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七条 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六条 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