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