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手续的办理是: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5、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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