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祝县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发生地震并对各养老福利机构造成影响时应对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县,造成养老福利机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县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处置措施;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彭祥基局党组成员、副
成 员: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雄梅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李桂林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职责: 负责民政系统防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
成 员: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承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喜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英生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司良善县区划边界事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地震发生后下沉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民政养老福利机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
成 员:王进宝 岔口驿敬老院院长
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办负责人
陆婷婷社会救助办负责人
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杨广智 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同舫 县养护福利中心负责人
张生荣 天祝县康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
成 员: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俞树珍慈善协会秘书长
李国平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王英生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职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审查无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登记及相关宣传。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办公室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安排服务机构专责组赶赴受灾养老福利机构。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养老福利机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局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立即安排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赴灾区养老福利机构。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各养老福利机构要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各机构第一时间就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联络就近乡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养老福利机构或者在乡镇卫生院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立即带领养老福利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宣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民政领域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民政局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1)做好民政领域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专业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养老福利机构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有感地震发生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民政领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及县地震局,协助、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内养老机福利机构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局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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