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藏自愿出资140万元,入股设社旗县同源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本,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不抽回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出资成立的社旗县同源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绝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股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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