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初我校组织全校80多名教师对《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从教学管理,课程实施,学生课业负担到教学研究、组织保障。使我们了解了文件内容和规则精神。通过学习,使我们认清了形势,掌握了方向,作为一名老师,教授知识的能力是必须要具备的,也应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与同学和睦相处。
总则的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课程改革是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关键环节。从教育科学的角度出发,更加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效益,注重教育的细节和过程管理。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提出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要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科研管理,因此,落实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者首要考虑更新教育理念。然后投入到整合教材,不是再教教材,要用教材教,不是老师满堂灌输,而是要教学生如何学,这就要求教师同步提高素质,"教学相长"、"教学做合一"。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个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尊重每一个学生,尤其是要尊重发育迟缓的、学业成绩不良的、被孤立和拒绝的、有过错的、有严重缺点和缺陷的、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学生。同时还应自觉做到不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便当众批评学生。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爱岗敬业,育人教书,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总之,利用这次规范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提高教育教学效率,让孩子们过健康快乐的小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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