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春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2月4日至2月10日放假调休,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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