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在关押中是否可以网上开庭

1、可以网上开庭,法院觉得网上开庭方便,就可以选择网上开庭审理的方式。

2、目前为止网上开庭并没有具体条件,如果不方便线下出庭或者由于其他因素不能到场,可以由律师进行代写申请,如果当地法院同意就能够进行网上开庭审理了,而法院是否同意是根据每个地区具体情况以及案件特殊性来进行决断并没有唯一标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