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小商店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使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质情况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
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三、工作措施 (一)坚决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县食品稽查局及各乡镇监管所组织对辖区所有校园周边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餐饮店、小商店等行为。 (二)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加大对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商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及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县食品稽查局和各乡镇监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一是摸清辖区内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数量;三是清查食品经营户的进货销售登记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各监管所集中整治与县局组织人员督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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