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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的决定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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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工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理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经各系(部)按相关条件评选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樊等七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这次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是我院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他们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研究,是全院教师学习的榜样。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教师继续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xx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xx大学理学院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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