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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来源:汇意旅游网

  在租赁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一般有:

  1、对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约定不明确导致纠纷;

  2、对标的物的使用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标的物进行超负荷、掠夺性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已无法继续使用;

  3、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欺诈。

  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主要有:

  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付租赁物。实践中主要是迟延履行。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物的'故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为条件。

  3、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

  7、出租人利用租赁物套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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