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买方):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药品,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以及批准文号、批号和有效期等,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整件包装中附产品合格证。
三、甲方保证,所经营的进口药品,符合进口药品管理规定,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四、甲方对经营的药品质量负责,凡属药品质量问题,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当处理。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五、药品运输途中非乙方原因所致的有关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药品在运输途中短缺、破损,乙方必须在收货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不予受理。若因乙方储运和保管、养护不当或超过有效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将由甲乙双方在有利于医药商品质量管理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