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具有长期有效性,不受期限限制。签署后立即生效,无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一年内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但需法院审理。离婚协议中的房产没有失效期限,具有永久有效性,不受时间限制。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夫妻基本情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内容。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自签署后具有长期有效性,不受期限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下: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一、离婚多久内可以反悔
离婚一般是不能够反悔的。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但是,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房产在几年内失效
离婚协议并没有失效期限这一说法,也没有关于房产过户期限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需要签订的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基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离婚协议书并不存在几年失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是经过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也会受法律的保护的,是永久有效的,并不会受时间限制。
结语
离婚协议自签署后具有长期有效性,不受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登记备案,就是长期有效的,不受时间限制。离婚协议并没有失效期限,也没有关于房产过户期限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永久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