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所以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该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产,则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那么宅基地应当收归集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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