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什么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什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禁毒法规定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社会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出于爱心,自愿无偿地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捐赠不仅被列为民政部门的一项日常性工作,而且也是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并逐步扩展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热心群众积极响应的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禁毒法》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