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参加车辆保险的车主发生事故后无需垫付医药费,无需协商,无需探望,一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医院也不能因没有及时支付医药费而拒绝治疗。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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