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临时工的补偿标准:如果单位无过错性辞退该临时工等情形的,要支付给其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因为临时工一般是指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职工。如果该临时工是非全日制的职工,则单位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月份上到8号离职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如果劳动者是在上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如果是在下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需要交。公司需要在当月及时为劳动者缴清社保,或者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正常离职公司是每月10日左右发工资的在职员工已经发了,我没有发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临时员工适应期开始,什么时候给他交社保?
临时工有社保,具体如下:1、如果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如果单位不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社保的领取条件有哪些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死亡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我在我在事业单位临时工工作10年可以要求给我缴纳社保吗?
没有,只要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不存在有哪种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投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您好!我来咨询一下!我是学校的临时教师,学校缴纳社保正常应该缴纳员工社保还是灵活就业?
法律分析:教师是需要缴纳社保的,在我国,只要签订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