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死缓罪犯在监狱内接受刑罚的相关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分析
判处死缓的罪犯应当在监狱内接受刑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拓展延伸
死缓犯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死缓犯减刑的条件包括: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结语
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监狱内接受刑罚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