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签订的,则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和装修公司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还包括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要求。也就是说,签订装修合同后,由于个人考虑,在开工前后悔,不再计划支付装修费或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装修费是违约的。装修公司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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