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1、承揽的标的、数量(承揽的具体工作及其工作量)
2、承揽工作的质量、人员、资质、技术、保密等要求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3、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事项为:
4、监督检验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5、报酬、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6、承揽方式: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全部承揽工作。
7、材料、零配件等的提供
8、履行期限
9、验收标准和方法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10、合同解除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违约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化)
1、工期违约
2、质量违约
3、产品侵权违约
4、保修违约
5、保修期满售后服务违约
6、逾期付款违约
12、纠纷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承揽标的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以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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