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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理婚姻离婚案件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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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1、法院首先对案件进行受理;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3、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4、调解不成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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