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性征兵的体重标准为,7≤BMI<24。(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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