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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要综合运用哪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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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要综合运用的手段如下:
1、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
2、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专利保护。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
2、商标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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