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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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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人无需偿还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该怎么去界定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就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就看做没有利息。

二、个人贷款利息有怎样规定?

个人借贷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有:法律禁止发放高利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补充不成的,按照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仍然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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