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及费用负责问题。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材料。初次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一致结论由申请人负担,不一致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一致结论申请人负担,不一致退还费用。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后进行,确定伤残级别,以便计算赔偿金额。
法律分析
一、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工伤鉴定一般是出现在工伤认定之后,在经过认定确认受伤劳动者属于工伤之后,紧接着就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做出伤残认定,看具体是属于几级伤残,这样才能知道之后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对工伤劳动者计算赔偿金额,当然其中也还要结合工伤劳动者的工资情况和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
结语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等,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初次鉴定由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垫付,后续可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向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索取。若对初级鉴定有异议,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一致则由申请人负担,不一致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伤残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一致由申请者负担,不一致则退还垫付费用。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后进行的,确定伤残级别和赔偿金额的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