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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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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及工伤补贴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由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用人单位应公示工伤保险情况,预防工伤事故发生。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将面临处罚。工伤补贴根据伤残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以不同系数。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津贴为90%。二、三、四级伤残补助金和津贴分别递减。

法律分析

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补贴多少钱

工伤补贴: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结语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是根据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后如存在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和三个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应公示参保情况,并采取措施保障工伤职工及时救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将面临罚款,并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工伤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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