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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程序审理是怎样的?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的程序审理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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